引用本文: 蒋红丽, 周维, 闵婕, 毛兵. 清热化痰方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(痰热阻肺证)的疗效观察及机制探讨. 华西医学, 2015, 30(5): 905-910. doi: 10.7507/1002-0179.20150258 复制
慢性阻塞性肺疾病(COPD)是呼吸系统常见病、多发病。预计到2020年,COPD将成为全球死亡原因的第3位,成为世界第五大经济负担的疾病[1]。其发病率、病死率高,社会经济负担重,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[2-5]。慢性炎症是COPD发病的中心环节之一[6]。COPD急性加重期(AECOPD)可降低患者的生命质量,使症状加重、肺功能恶化,加快患者肺功能下降速率,特别是与住院患者的病死率增加相关,加重社会经济负担[7]。本研究采用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的方法,在常规西医治疗基础上,观察清热化痰协定方治疗AECOPD(痰热阻肺证)患者的临床疗效,并探讨可能的作用机制。现报告如下。
1 资料与方法
1.1 病例选择
病例均来源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西医结合科2009年10月-2010年3月住院患者,共纳入60例。
1.1.1 西医诊断标准
参照2007年1月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学组制定的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(2007年修订版)》[8]。COPD:慢性长期咳嗽、咯痰和(或)呼吸困难症状,及吸烟等COPD危险因素接触史,吸入支气管扩张剂后,第1秒用力呼气容积(FEV1)/用力肺活量(FVC)<70%。AECOPD:患者出现超越日常状况的持续恶化,并需改变基础COPD的常规用药,短期内气促和(或)喘息加重,咳嗽加剧,咳痰、痰量增加,痰液颜色和(或)黏度改变,可伴发热等炎症明显加重的表现。
1.1.2 中医辨证标准
参照中药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制定的《中药新药治疗慢性支气管炎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》(2002年)[9]。痰热阻肺证:咳嗽困难、咳痰不爽;痰量增加,痰性状为脓、黏或黏浊痰;或兼发热,口渴,小便短黄,大便干结,舌质红,苔黄厚或腻,脉滑数。
1.1.3 纳入标准
① 西医诊断符合COPD且属于急性加重期患者;② 中医辨证为痰热阻肺证患者;③ 急性加重期在1周内;④ 年龄在50~75岁,性别不限;⑤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。
1.1.4 排除标准
① 过敏体质者;② 肺结核、肺间质纤维化、支气管扩张、肿瘤等因素引起的慢性咳嗽喘息者;③ 合并严重心血管、肝、肾、内分泌、血液系统等疾病患者;④ 精神病或行为异常患者,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可能影响患者安全性、依从性或研究评估; ⑤ 近1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的患者。
1.1.5 剔除标准
① “违反合法性”,即病例选择违反了纳入标准;② 未曾使用试验用药;③ 随机化之后无任何数据。
1.1.6 退出标准
① 试验中,患者病情加重,不适宜继续进行试验而必须采取紧急措施者;② 试验中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或特殊生理变化或其他意外事件,不适宜继续进行试验者;③ 试验期间不愿继续接受试验者;④ 试验中,患者依从性差,使用药物达不到规定量的80%。退出的患者尽可能完成实验室检测及临床评估,以备对其有效性和安全性进行分析。
1.1.7 终止标准
① 试验中出现严重安全性问题,应及时终止;② 试验中发现药物治疗效果差,甚至无效,不具备临床价值,应终止试验。
1.2 试验设计
采用随机对照临床试验。根据前期临床的研究基础,试验组(中西医结合治疗)中医证候疗效总显效率为80%,对照组(仅西医治疗)显效率为40%。按单侧检验,α=0.05,β=0.15(检验效能=85%),按1︰1比例随机分配,初步估算试验组为26例,对照组为26例。考虑脱落与剔除因素,再增加约20%的病例,则总例数为60例,试验组30例,对照组30例。纳入60例AECOPD(痰热阻肺证)受试患者,按随机数字表分为对照组、试验组(每组各30例)。
1.3 伦理审批
本试验通过四川省科技厅及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伦理批准。所有纳入病例均签署知情同意书。临床试验过程严格按照“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”要求执行。
1.4 给药方法
对照组:仅给予西医基础治疗,包括控制性吸氧、抗感染、化痰、解痉平喘等;试验组:在上述西医治疗基础上加用清热化痰协定方汤药(黄芩、金银花、鱼腥草、薤白、瓜蒌、陈皮、法夏、紫菀、前胡、杏仁)(100 mL/次,3次/d)。两组疗程均为10 d。试验用药由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药房按照协定处方统一制备,用中药饮片包装机分装成袋,100 mL/袋。
1.5 观察指标
观察治疗前后(入组前和治疗10 d后各记录1次)的各项中医症状和体征,参照《中药新药治疗慢性支气管炎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》[9]并赋予分值;感染指标:白细胞、中性粒细胞和C反应蛋白;肝肾功能:血清谷丙转氨酶、肌酐;血气分析:pH值、二氧化碳分压(PCO2)、氧分压(PO2);痰培养;肺功能:FEV1、FVC;血浆白细胞介素(IL)-8、IL-10、杀菌/通透性增加蛋白(BPI)水平;并记录两组试验过程中不良事件。
1.6 疾病疗效判定标准
采用积分法,根据疗效指数进行评定。疗效指数=(治疗前总积分-治疗后总积分)/治疗前总积分×100%。临床控制:咳嗽、痰量、咯痰、气喘及发热症状消失,肺部体征消失或恢复到发病前水平,实验室检查正常,疗效指数≥90%;显效:咳嗽、痰量、咯痰、气喘及发热症状明显好转,肺部干、湿啰音显著减轻,实验室检查有明显改善,疗效指数≥60%且<90%;有效:咳嗽、痰量、咯痰、气喘及发热症状好转,肺部干、湿啰音减少,疗效指数≥30%且<60%;无效:咳嗽、痰量、咯痰、气喘及发热症状无改善或减轻不明显,肺部体征及实验室检查与治疗前比较无改善,疗效指数<30%。
1.7 统计学方法
采用SPSS 13.0统计软件。计量资料采用均数±标准差进行统计描述,年龄、病程、中医证候总积分、血气分析指标、感染指标、肺功能、BPI、IL-8及IL-10采用成组t检验进行组间比较,采用配对t检验进行组内治疗前后比较,病情严重程度、单项中医症状体征采用Wilcoxon秩和检验进行组间比较,采用符号秩和检验进行组内治疗前后比较;计数资料用例数及百分数进行描述,性别、吸烟、痰培养阳性率、中医显效率及总有效率采用χ2检验进行组间比较。假设检验均采用双侧检验,检验水准α=0.05。
2 结果
2.1 一般资料的比较
试验组脱落2例,其中1例在入院第5天因病情加重行气管插管转重症监护病房治疗,1例服用中药2 d后出现恶心拒绝继续服用中药;对照组脱落4例,剔除1例,其中2例分别在入院第4天和第7天要求自动出院,1例在入院的第3天因病情加重行气管插管转重症监护病房治疗,1例在入院第3天要求转呼吸科治疗,1例因合并结核误纳入。最终完成研究53例,其中试验组28例,对照组25例,两组患者治疗前在年龄、性别、吸烟、病程、痰培养阳性率、病情程度、中医证候总积分、血气分析指标、白细胞计数、中性粒细胞计数、C反应蛋白、肺功能等方面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,试验组及对照组基线一致,两组间具有可比性。见表 1。

2.2 疗效评价
2.2.1 中医证候总积分及疾病疗效
两组治疗前后中医证候总积分组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两组治疗后总积分均有明显下降,试验组下降更明显,积分差值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。见表 2。

试验组总显效率及总有效率分别为82.1%、92.9%,对照组总显效率及总有效率分别为56.0%、84.0%。两组间总显效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两组间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。见表 3。

2.2.2 中医症状及体征
治疗前后咳嗽、痰量、咳痰、气喘及发热两组组内比较,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;咳嗽、痰量及咳痰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而气喘、发热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。两组舌苔正常率组内比较,试验组治疗前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对照组在治疗后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,两组治疗后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;两组患者脉象正常率组内治疗前后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。见表 4、5。


2.2.3 肺功能
两组治疗后FEV1组内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,组间比较差异亦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;两组治疗后FVC均改善组内治疗前后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。见表 6。

2.2.4 感染指标
两组治疗后白细胞计数、中性粒细胞计数、C反应蛋白均下降,组内治疗前后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;试验组白细胞计数、中性粒细胞计数下降幅度更大,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;C反应蛋白下降幅度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<0.05)。见表 7。

2.2.5 气道炎症指标
两组治疗后IL-8水平降低,组内治疗前后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降低幅度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;两组治疗后IL-10及BPI水平升高,组内治疗前后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BPI升高幅度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,IL-10升高幅度试验组大于对照组,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见表 8。

2.3 安全性评价
治疗过程中试验组1例患者在服药2 d后出现恶心,经停用中药后症状消失,可能与服用中药有关。对照组未报告不良事件。
3 讨论
COPD属于祖国医学“肺胀、咳嗽、哮证”等范畴。现有研究表明“肺肾气虚血瘀”是贯穿于COPD稳定期的基本病机。AECOPD患者在“肺肾气虚血瘀”基础上常因感受外邪而致痰湿化热,出现喘息、痰量增加、痰液黏稠、舌苔黄厚或腻等痰热阻肺的临床症状及体征,大部分研究均表明痰热阻肺证为AECOPD患者的主要证候之一。本研究小组发现清热化痰类中药可改善患者中医症状及体征,具有清热、止咳、化痰、抑制炎症等功效[10-11]。并在数十年的临床实践工作中提炼出清热化痰协定方。清热化痰协定方由黄芩、金银花、鱼腥草、薤白、瓜蒌、陈皮、法夏、紫菀、前胡、杏仁等组成。该方黄芩、金银花及鱼腥草主要有清热解毒的功效,薤白、瓜蒌、陈皮、法夏及紫菀起化痰止咳的作用,而前胡、杏仁起降气平喘之功效,诸药具有相使的作用,全方共同起清热、解毒、化痰、止咳之功效,主治痰热阻肺证。
本试验发现,在西医治疗基础上,清热化痰协定方能够较好地改善AECOPD(痰热阻肺证)患者中医症状及体征,两组治疗前后中医症候总积分差值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试验组优于对照组;试验组的总显效率和总有效率分别为82.1%和92.9%,而对照组的总显效率和总有效率分别为56.0%和84.0%,两组总显效率比较,试验组优于对照组(P<0.05);在咳嗽、痰量、咳痰、舌苔中医症状体征方面,试验组治疗后改善程度更明显(P<0.05)。
Bhowmik等[12]的研究发现COPD稳定期的患者纤维支气管镜下支气管肺泡灌洗液中IL-8水平与中性粒细胞数值及中性粒细胞髓过氧化物酶呈正相关,与患者的肺功能呈明显的负相关,表明IL-8在COPD患者感染的肺组织中中性粒细胞及其他炎症细胞聚集、炎症介质的释放过程中起重要作用,并与患者的气流阻塞程度密切相关,本试验两组治疗后IL-8有明显下降,试验组下降水平与对照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,但李文等[10]及张颖等[11]研究结果显示清热化痰治疗可降低IL-8水平,且本研究样本量小,尚不能排除清热化痰协定方可能通过下调IL-8水平从而减轻AECOPD的气道炎症。
研究发现,COPD患者痰中IL-10浓度减低;AECOPD患者血IL-10浓度明显低于对照组,Ⅲ级COPD尤为明显,血IL-10的浓度与FEV1占预计值比值和FEV1/FVC的降低呈正相关[13-14]。本研究两组治疗后血浆IL-10水平明显上升,且试验组上升水平较对照组高(P<0.05),提示清热化痰协定方可能通过增加IL-10的浓度而抑制AECOPD的气道炎症。
BPI是一种阳离子膜结合型抗微生物蛋白,BPI的杀菌过程分为早期的可逆性生长抑制和晚期的不可逆性杀灭作用[15-16]。国内杨艳娟等[17]研究发现,AECOPD患者BODE指数[体质量指数(B)、气流阻塞程度(O)、呼吸困难(D)、运动能力(E)]越高,G-杆菌尤以铜绿假单胞菌检出率也越高。BPI具有强大杀灭G-杆菌特别是绿脓杆菌的能力,内源性BPI的存在对这类感染患者具有保护作用。李婷等[18]测定慢性支气管炎患者外周血BPI mRNA的表达水平,结果发现,慢性支气管炎患者在使用抗生素治疗后外周血BPI mRNA的表达水平较低。BPI表达水平下降,体内自身清除细菌能力下降。抗生素的广泛应用会造成感染者BPI数量或质量上的缺失,导致内源性BPI控制感染的能力下降,更容易遭受微生物或感染的入侵。本研究两组治疗后血浆BPI水平明显上升,两组上升幅度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,有待扩大样本量进一步研究。
综上所述,清热化痰协定方可改善AECOPD(痰热阻肺证)患者中医症状及体征,具有清热、止咳、化痰等功效。清热化痰协定方治疗AECOPD(痰热阻肺证)机制之一可能是通过促进IL-10水平升高而改善气道炎症,其对IL-8、BPI水平的影响有待进一步研究。
慢性阻塞性肺疾病(COPD)是呼吸系统常见病、多发病。预计到2020年,COPD将成为全球死亡原因的第3位,成为世界第五大经济负担的疾病[1]。其发病率、病死率高,社会经济负担重,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[2-5]。慢性炎症是COPD发病的中心环节之一[6]。COPD急性加重期(AECOPD)可降低患者的生命质量,使症状加重、肺功能恶化,加快患者肺功能下降速率,特别是与住院患者的病死率增加相关,加重社会经济负担[7]。本研究采用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的方法,在常规西医治疗基础上,观察清热化痰协定方治疗AECOPD(痰热阻肺证)患者的临床疗效,并探讨可能的作用机制。现报告如下。
1 资料与方法
1.1 病例选择
病例均来源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西医结合科2009年10月-2010年3月住院患者,共纳入60例。
1.1.1 西医诊断标准
参照2007年1月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学组制定的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(2007年修订版)》[8]。COPD:慢性长期咳嗽、咯痰和(或)呼吸困难症状,及吸烟等COPD危险因素接触史,吸入支气管扩张剂后,第1秒用力呼气容积(FEV1)/用力肺活量(FVC)<70%。AECOPD:患者出现超越日常状况的持续恶化,并需改变基础COPD的常规用药,短期内气促和(或)喘息加重,咳嗽加剧,咳痰、痰量增加,痰液颜色和(或)黏度改变,可伴发热等炎症明显加重的表现。
1.1.2 中医辨证标准
参照中药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制定的《中药新药治疗慢性支气管炎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》(2002年)[9]。痰热阻肺证:咳嗽困难、咳痰不爽;痰量增加,痰性状为脓、黏或黏浊痰;或兼发热,口渴,小便短黄,大便干结,舌质红,苔黄厚或腻,脉滑数。
1.1.3 纳入标准
① 西医诊断符合COPD且属于急性加重期患者;② 中医辨证为痰热阻肺证患者;③ 急性加重期在1周内;④ 年龄在50~75岁,性别不限;⑤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。
1.1.4 排除标准
① 过敏体质者;② 肺结核、肺间质纤维化、支气管扩张、肿瘤等因素引起的慢性咳嗽喘息者;③ 合并严重心血管、肝、肾、内分泌、血液系统等疾病患者;④ 精神病或行为异常患者,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可能影响患者安全性、依从性或研究评估; ⑤ 近1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的患者。
1.1.5 剔除标准
① “违反合法性”,即病例选择违反了纳入标准;② 未曾使用试验用药;③ 随机化之后无任何数据。
1.1.6 退出标准
① 试验中,患者病情加重,不适宜继续进行试验而必须采取紧急措施者;② 试验中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或特殊生理变化或其他意外事件,不适宜继续进行试验者;③ 试验期间不愿继续接受试验者;④ 试验中,患者依从性差,使用药物达不到规定量的80%。退出的患者尽可能完成实验室检测及临床评估,以备对其有效性和安全性进行分析。
1.1.7 终止标准
① 试验中出现严重安全性问题,应及时终止;② 试验中发现药物治疗效果差,甚至无效,不具备临床价值,应终止试验。
1.2 试验设计
采用随机对照临床试验。根据前期临床的研究基础,试验组(中西医结合治疗)中医证候疗效总显效率为80%,对照组(仅西医治疗)显效率为40%。按单侧检验,α=0.05,β=0.15(检验效能=85%),按1︰1比例随机分配,初步估算试验组为26例,对照组为26例。考虑脱落与剔除因素,再增加约20%的病例,则总例数为60例,试验组30例,对照组30例。纳入60例AECOPD(痰热阻肺证)受试患者,按随机数字表分为对照组、试验组(每组各30例)。
1.3 伦理审批
本试验通过四川省科技厅及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伦理批准。所有纳入病例均签署知情同意书。临床试验过程严格按照“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”要求执行。
1.4 给药方法
对照组:仅给予西医基础治疗,包括控制性吸氧、抗感染、化痰、解痉平喘等;试验组:在上述西医治疗基础上加用清热化痰协定方汤药(黄芩、金银花、鱼腥草、薤白、瓜蒌、陈皮、法夏、紫菀、前胡、杏仁)(100 mL/次,3次/d)。两组疗程均为10 d。试验用药由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药房按照协定处方统一制备,用中药饮片包装机分装成袋,100 mL/袋。
1.5 观察指标
观察治疗前后(入组前和治疗10 d后各记录1次)的各项中医症状和体征,参照《中药新药治疗慢性支气管炎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》[9]并赋予分值;感染指标:白细胞、中性粒细胞和C反应蛋白;肝肾功能:血清谷丙转氨酶、肌酐;血气分析:pH值、二氧化碳分压(PCO2)、氧分压(PO2);痰培养;肺功能:FEV1、FVC;血浆白细胞介素(IL)-8、IL-10、杀菌/通透性增加蛋白(BPI)水平;并记录两组试验过程中不良事件。
1.6 疾病疗效判定标准
采用积分法,根据疗效指数进行评定。疗效指数=(治疗前总积分-治疗后总积分)/治疗前总积分×100%。临床控制:咳嗽、痰量、咯痰、气喘及发热症状消失,肺部体征消失或恢复到发病前水平,实验室检查正常,疗效指数≥90%;显效:咳嗽、痰量、咯痰、气喘及发热症状明显好转,肺部干、湿啰音显著减轻,实验室检查有明显改善,疗效指数≥60%且<90%;有效:咳嗽、痰量、咯痰、气喘及发热症状好转,肺部干、湿啰音减少,疗效指数≥30%且<60%;无效:咳嗽、痰量、咯痰、气喘及发热症状无改善或减轻不明显,肺部体征及实验室检查与治疗前比较无改善,疗效指数<30%。
1.7 统计学方法
采用SPSS 13.0统计软件。计量资料采用均数±标准差进行统计描述,年龄、病程、中医证候总积分、血气分析指标、感染指标、肺功能、BPI、IL-8及IL-10采用成组t检验进行组间比较,采用配对t检验进行组内治疗前后比较,病情严重程度、单项中医症状体征采用Wilcoxon秩和检验进行组间比较,采用符号秩和检验进行组内治疗前后比较;计数资料用例数及百分数进行描述,性别、吸烟、痰培养阳性率、中医显效率及总有效率采用χ2检验进行组间比较。假设检验均采用双侧检验,检验水准α=0.05。
2 结果
2.1 一般资料的比较
试验组脱落2例,其中1例在入院第5天因病情加重行气管插管转重症监护病房治疗,1例服用中药2 d后出现恶心拒绝继续服用中药;对照组脱落4例,剔除1例,其中2例分别在入院第4天和第7天要求自动出院,1例在入院的第3天因病情加重行气管插管转重症监护病房治疗,1例在入院第3天要求转呼吸科治疗,1例因合并结核误纳入。最终完成研究53例,其中试验组28例,对照组25例,两组患者治疗前在年龄、性别、吸烟、病程、痰培养阳性率、病情程度、中医证候总积分、血气分析指标、白细胞计数、中性粒细胞计数、C反应蛋白、肺功能等方面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,试验组及对照组基线一致,两组间具有可比性。见表 1。

2.2 疗效评价
2.2.1 中医证候总积分及疾病疗效
两组治疗前后中医证候总积分组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两组治疗后总积分均有明显下降,试验组下降更明显,积分差值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。见表 2。

试验组总显效率及总有效率分别为82.1%、92.9%,对照组总显效率及总有效率分别为56.0%、84.0%。两组间总显效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两组间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。见表 3。

2.2.2 中医症状及体征
治疗前后咳嗽、痰量、咳痰、气喘及发热两组组内比较,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;咳嗽、痰量及咳痰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而气喘、发热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。两组舌苔正常率组内比较,试验组治疗前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对照组在治疗后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,两组治疗后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;两组患者脉象正常率组内治疗前后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。见表 4、5。


2.2.3 肺功能
两组治疗后FEV1组内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,组间比较差异亦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;两组治疗后FVC均改善组内治疗前后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。见表 6。

2.2.4 感染指标
两组治疗后白细胞计数、中性粒细胞计数、C反应蛋白均下降,组内治疗前后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;试验组白细胞计数、中性粒细胞计数下降幅度更大,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;C反应蛋白下降幅度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<0.05)。见表 7。

2.2.5 气道炎症指标
两组治疗后IL-8水平降低,组内治疗前后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降低幅度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;两组治疗后IL-10及BPI水平升高,组内治疗前后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BPI升高幅度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,IL-10升高幅度试验组大于对照组,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见表 8。

2.3 安全性评价
治疗过程中试验组1例患者在服药2 d后出现恶心,经停用中药后症状消失,可能与服用中药有关。对照组未报告不良事件。
3 讨论
COPD属于祖国医学“肺胀、咳嗽、哮证”等范畴。现有研究表明“肺肾气虚血瘀”是贯穿于COPD稳定期的基本病机。AECOPD患者在“肺肾气虚血瘀”基础上常因感受外邪而致痰湿化热,出现喘息、痰量增加、痰液黏稠、舌苔黄厚或腻等痰热阻肺的临床症状及体征,大部分研究均表明痰热阻肺证为AECOPD患者的主要证候之一。本研究小组发现清热化痰类中药可改善患者中医症状及体征,具有清热、止咳、化痰、抑制炎症等功效[10-11]。并在数十年的临床实践工作中提炼出清热化痰协定方。清热化痰协定方由黄芩、金银花、鱼腥草、薤白、瓜蒌、陈皮、法夏、紫菀、前胡、杏仁等组成。该方黄芩、金银花及鱼腥草主要有清热解毒的功效,薤白、瓜蒌、陈皮、法夏及紫菀起化痰止咳的作用,而前胡、杏仁起降气平喘之功效,诸药具有相使的作用,全方共同起清热、解毒、化痰、止咳之功效,主治痰热阻肺证。
本试验发现,在西医治疗基础上,清热化痰协定方能够较好地改善AECOPD(痰热阻肺证)患者中医症状及体征,两组治疗前后中医症候总积分差值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试验组优于对照组;试验组的总显效率和总有效率分别为82.1%和92.9%,而对照组的总显效率和总有效率分别为56.0%和84.0%,两组总显效率比较,试验组优于对照组(P<0.05);在咳嗽、痰量、咳痰、舌苔中医症状体征方面,试验组治疗后改善程度更明显(P<0.05)。
Bhowmik等[12]的研究发现COPD稳定期的患者纤维支气管镜下支气管肺泡灌洗液中IL-8水平与中性粒细胞数值及中性粒细胞髓过氧化物酶呈正相关,与患者的肺功能呈明显的负相关,表明IL-8在COPD患者感染的肺组织中中性粒细胞及其他炎症细胞聚集、炎症介质的释放过程中起重要作用,并与患者的气流阻塞程度密切相关,本试验两组治疗后IL-8有明显下降,试验组下降水平与对照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,但李文等[10]及张颖等[11]研究结果显示清热化痰治疗可降低IL-8水平,且本研究样本量小,尚不能排除清热化痰协定方可能通过下调IL-8水平从而减轻AECOPD的气道炎症。
研究发现,COPD患者痰中IL-10浓度减低;AECOPD患者血IL-10浓度明显低于对照组,Ⅲ级COPD尤为明显,血IL-10的浓度与FEV1占预计值比值和FEV1/FVC的降低呈正相关[13-14]。本研究两组治疗后血浆IL-10水平明显上升,且试验组上升水平较对照组高(P<0.05),提示清热化痰协定方可能通过增加IL-10的浓度而抑制AECOPD的气道炎症。
BPI是一种阳离子膜结合型抗微生物蛋白,BPI的杀菌过程分为早期的可逆性生长抑制和晚期的不可逆性杀灭作用[15-16]。国内杨艳娟等[17]研究发现,AECOPD患者BODE指数[体质量指数(B)、气流阻塞程度(O)、呼吸困难(D)、运动能力(E)]越高,G-杆菌尤以铜绿假单胞菌检出率也越高。BPI具有强大杀灭G-杆菌特别是绿脓杆菌的能力,内源性BPI的存在对这类感染患者具有保护作用。李婷等[18]测定慢性支气管炎患者外周血BPI mRNA的表达水平,结果发现,慢性支气管炎患者在使用抗生素治疗后外周血BPI mRNA的表达水平较低。BPI表达水平下降,体内自身清除细菌能力下降。抗生素的广泛应用会造成感染者BPI数量或质量上的缺失,导致内源性BPI控制感染的能力下降,更容易遭受微生物或感染的入侵。本研究两组治疗后血浆BPI水平明显上升,两组上升幅度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,有待扩大样本量进一步研究。
综上所述,清热化痰协定方可改善AECOPD(痰热阻肺证)患者中医症状及体征,具有清热、止咳、化痰等功效。清热化痰协定方治疗AECOPD(痰热阻肺证)机制之一可能是通过促进IL-10水平升高而改善气道炎症,其对IL-8、BPI水平的影响有待进一步研究。